广州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怎么算?

  广州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怎么算?

  网友问题:本人单身,在广州中心六区工作,已经工作三年,有连续的流水社保和公积金,已经在用公积金在黄埔在供一套住宅,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在增城或者从化买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住宅吗?首付几成?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1)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3)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广州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注:如您第一套房产使用了公积金贷款且目前仍未结清,则需结清后才能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