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公积金贷款材料
从2020年3月27日开始,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机构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应按政策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自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电子图像,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携带材料原件到职工选择的公积金受理网点核验并签署借款合同;通过承办机构受理网点现场申请贷款的,买卖双方及其配偶应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到场提供申请材料原件核验。
注意事项:
①申请组合贷款时,若受理机构为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的,为确认商贷信息(商贷金额、年限、月供)和银行信息(银行经办姓名、联系方式、放款行名称),应向受理机构提供商贷申请表(或信息表、同贷书)。
②二手房的卖方为单位时,参照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要求收取材料,单位性质不同则要求不同,一般有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级单位批复、营业执照等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可视为原件。
二、贴息贷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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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组合贷款时,为确认商贷信息(商贷金额、年限、月供)和银行信息(银行经办姓名、联系方式、放款行名称),应提供商贷申请表(或信息表、同贷书)。
②二手房的卖方为单位时,参照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要求收取材料,单位性质不同则要求不同,一般有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级单位批复、营业执照等等。所以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可视为原件。
三、广清互贷材料
一手房:
1、身份证、户口本(带原件)
2、婚姻状况声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需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或鉴证)(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4、首期收据和银行票据(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5、家庭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清远当地查册,广州当地查册)(带原件)注:广州当地查册,正常情况下直接通过系统查询,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如遇姓名生僻字或其他无法查询的情况时需提供纸质查询证明。
6、个人征信记录(受理机构打印,原件)
二手房:
1、身份证、户口本(带原件)
2、婚姻状况声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原件)
3、购房协议(需房产交易中心鉴证)(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4、首期收据和银行票据(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5、家庭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清远当地查册,广州当地查册)(带原件)注:广州当地查册,正常情况下直接通过系统查询,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如遇姓名生僻字或其他无法查询的情况时需提供纸质查询证明。
6、个人征信记录(受理机构打印,原件)
7、房产证(旧)(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8、评估报告(参照清远公积金政策办理)(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