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一、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还贷)条件: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需载明为“购买”。

  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按月还贷)条件: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

  三、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需载明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