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在外地买房能不能用广州公积金贷款?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

  购房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

  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

  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

  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

  拓展: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

  (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

  (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