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职工存在多个个人账户的,应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合并。
若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完整或有误的,需先提供相应材料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账户合并手续(详细办理方式及流程参照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流程)。
【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账户合并。
前台办理: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预约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合并(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原件1份,职工本人办理的,申请表无需加盖单位章);
2.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办理机构】
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