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或微信公众号
第一步:职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后,在首页点击“贷款”按钮,跳转进入业务查看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可贷额度计算”,此时会跳转进入“可贷额度计算”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该界面中输入自己的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即可查询。
穗好办APP
第一步:手机下载登录“穗好办”APP;
第二步:在首页找到“办事”,点击进入“办事”业务办理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找到“公积金”业务,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贷款服务】页面中找到“可贷额度计算”按页面提示输入对应信息即可查询,如下图所示;
粤省事
第一步: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并进行实名登录;
第二步:在页面【服务】中找到【公积金】,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点击【全部】,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页面【贷款】中找到【可贷额度计算】,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核对申请人身份证号,确认无误之后点击【开始计算】,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页面会显示最高借款金额以及最高借款年限,如下图所示;
拓展: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
月均缴存额按自愿缴存期间实际发生汇缴的月均缴存额核定。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3)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广州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6)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