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哪些单位及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哪些单位及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答: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一)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

  (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四)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农民工应当如何参加失业保险?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答:从2014年7月1日起取消农民合同制工人参保缴费,农民合同制工人同城镇职工同缴费、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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