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市民林先生:我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如何获取失业救济金?
广州市人社局:申领失业保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程序可选择以下其一: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的,在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市内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材料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提供原件),(是否需要盖章请以现场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2、属于单位已失踪、注销或有劳动争议情况的,《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无需单位盖章。有劳动争议的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原件),单位失踪、注销的需提供单位失踪、注销证明(原件);
3、《就业创业证》电子件,(由社保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向就业部门获取,如特殊情形无法获取的可由个人提供);
4、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如提供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本市户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需提供原件);
8、如未录入连续工龄并有《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的一并提供(需提供原件);
9、原属于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专用章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需提供原件),如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一并提供档案里的工龄审核表(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表)(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如有可视同缴纳年限的服现役年限未录入,需提供《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领取地点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区可直接到各街道进行申领。>>具体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