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民医保转入广州是否能累计缴费年限:
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居民医保按年度参保,按时缴费后即可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不累计年限,筹资水平、待遇标准与职工医保有所区别。
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123号)的相关规定,省外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将社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广州市的,只有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缴费年限予以互认并累计计算,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是不予以互认累计的。
异地医保转入办理流程:
办理转入业务,需先至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待接收原医保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后,方可正式办结正式转入手续。
1、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直属分局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通过办事业务窗口验证资料后受理,制作《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于15个工作日内寄往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资料后,办结转出手续,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寄至相应的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直属分局;
4、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直属分局接收并验证资料后,15个工作日办结转入手续。
5、原参保地有个人医疗帐户余额转入广州市,在关系转入的基础上,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实际到账15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到账资金注入申请人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卡。
异地医保转入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