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期的生效日为每月的固定还款日,当月缩期不成功的,可在下月再次申请。
借款人如需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可按以下要求申请:
(一)可单独提出缩期申请,也可与部分提前还款一并提出申请;
(二)该笔贷款成功放款半年以上才可提出申请;
(三)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2天以外的时间内提出申请(5天限制期);
(四)网点申请:
借款人提出申请(所有共同借款人均需到场签字同意)→确认缩短贷款期限→受理网点审批→中心审批→缩短贷款期限→提前还款或缩期申请表送至公积金中心留档。
>>网点查询入口
(五)手机端申请:
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贷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申请→提交成功→缩短贷款还款期限。
(六)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登录“个人网上业务”→贷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申请→提交成功→缩短贷款还款期限。
>>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七)审核通过后,当月正常还款成功后,下一个还款月按新的还款期限计算月供款。